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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25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作者:佚名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内蒙古艺术学院新校区人防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2.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UPZBFW-241202

  3.标包划分:本项目按一个标包进行划分。

  4.预算金额:380000.00元

  5.服务内容:(1)按照批复文件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2)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3)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4)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报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当月(期)付款资料;(5)发承包双方提出造价争议及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并出具成果文件;(6)负责审核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并出具审核成果文件,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自治区代建中心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7)负责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过程结算,并提供相应的成果文件;(8)负责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出具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配合相关部门(财政、发改、审计部门等)的审核工作;(9)负责工程实施阶段材料、设备的询价认价工作,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10)负责与本建设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的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并提供相应成果文件。(11)负责自治区代建中心根据造价咨询服务需要委托的其他工作。

  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开始实施,至项目竣工决算完成并取得财政厅关于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批复。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注册,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全国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项目竞标:

  (1)不同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的;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将下列资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发送至邮箱nmgxz08@163.com: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全国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竞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8日 上午10:00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竞标时间:2025年1月8日 上午10:00

  竞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五、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1层1102室

  联 系 人:范晓晨、张晓艳

  联系电话:0471-6235886/6244103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建设大厦12层1221室

  联 系 人:杨博、王佳、陈婷、赵诣

  联系电话:0471-6512637/6525479

  


原文链接:https://zjt.nmg.gov.cn/zwgk/tzgg/202412/t20241224_26429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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