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年,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海洋强省和农业强省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等中心工作,切实履行守海护渔职责,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严格执法、公正文明,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为全省海洋与渔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切实扛牢依法行政职责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依法治省决策部署。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作为省级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机构,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纳入到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党组织(党支部、党总支)理论学习和执法培训计划当中,全年组织专题学法29次。始终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的发展理念,将法治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议程和局领导班子成员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先后2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章、党内法规和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论述,领导班子2次集体参加宪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讲座。立足海洋与渔业综合执法职责,全力做好黄河流域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黄河流域禁渔管理、海洋伏季休渔管理等执法工作。
(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理念,推动海洋与渔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高质量发展。局主要负责同志、处(部、中心)和支队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落实好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对重点事项、关键环节亲自研究、亲自调度、认真落实。一年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法治建设工作得到省农业农村厅、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
二、从严落实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21-2025)》、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山东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实施方案,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在《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基础上,对执法机构、执法程序、执法方式等内容进行详细研究,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高质量完成《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等内容,全省累计查办涉渔涉海违法违规案件3513件,清理取缔违规渔具2.86万套、涉渔“三无”船舶938艘,行政处罚113647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9件;组织护渔护航、开渔安全执法行动,督促整改隐患5418起;开展海域海岛、涉海工程专项执法行动,检查海域使用项目、海岛、涉海工程建设项目等6790个次,立案36件。
三、切实加强队伍规范建设,着力提升综合执法能力
年初制定《“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方案》,着力提升局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察规范化水平,在队伍建设、业务工作与规范化建设深度融合方面持续用力,依法行政水平和法治建设综合能力不断提升,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执法成效更加明显。
(一)规范立法和普法活动。提速推动《山东省渔业港口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修订,制定出台《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山东省渔业资源保护办法》《山东省休闲渔业海钓船管理办法》等3部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山东省海洋养殖渔船管理办法》等修订工作。制定全年普法工作计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国家宪法日、世界海洋日等时间节点,利用执法、检查等时机,通过旁听庭审、以案释法、专题普法等活动,组织开展覆盖面广、参与度高的特色普法宣传,加强《宪法》《民法典》《渔业法》《黄河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向社会和渔民讲解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完善法治体系建设。起草《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文件汇编》,分公共法律及司法解释等六大编,共计1600余页,100余万字,收录了现行的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等规定共158部,为全省各级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提供参考。制定《“三重一大”重大决策议事制度》等,坚持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先后7次召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会议,研究重大案件。编制业务知识应知应会题库,组织开展全局应知应会能力测试和局内部综合业务知识竞赛活动。严把入职人员法律知识学习考试、两年年审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四年换证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三个环节,举办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能力提升训练班,实现机关全员培训、303人通过考试,全局听证主持人达到59人,行政执法督察证持证人27人;组织16名新入职人员、211名行政执法证四年到期人员进行培训考试,确保全员优秀、全员执法,继续保持全局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三)强化法治建设保障。制定印发《加强执法服务保障渔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强渔政执法能力建设,强化执法协作和执法统筹,逐步构建起权责清晰、上下贯通、横向联动、指挥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渔政执法体系,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作用,全年为重大决策事项、法律纠纷、重要合同等出具法律意见59件、咨询意见25件,举行海洋与渔业重大案件集体讨论7次。按期组织公职律师申报和培训考试工作,目前全局共有公职律师19人,新招录人员中也有不少通过了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逐步建立公职律师参与执法办案、法制审核、法律监督的机制,公职律师制度逐步健全完善。2024年,共举办4期执法大讲堂,培训1332人次,通过规范、常态化打造,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营造全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联合山东海警局、山东海事局、省高院、省检察院等11个涉海执法机构,先后5次进行研讨,反馈意见建议57条,共同制定《山东海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意见》,涵盖“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移送方式、移交时限、立案监督”等20条内容,为海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四)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完善执法办案网上运行机制,全省渔业行政处罚全部使用信息系统办理案件,严格执行立案、调查取证、事先告知、送达执行和结案等法定程序,从严落实法制审核和办案期限,明确每起渔业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支队初审、局法制处审核的两级法制审核制度,推动完善海洋与渔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要求,修订完善我省渔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基本文书格式,提升依法办案规范化水平。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按照年度计划确定的比例频次,开展好渔业船员培训质量、渔港水域内拆船活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及时调整监管对象库和执法人员信息,对59处抽查对象进行检查并进行结果公示。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一)强化服务意识。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成果运用,实现同一审批事项在不同地区和不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践行高效便民原则,优化便民服务措施,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让信息多跑腿,群众少跑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截至目前,省级办理船网工具指标审批等行政许可7391件,办理渔船所有权登记等行政确认2671项,标准化成果应用率、办理及时率、群众满意度达100%。组织办理伏季休渔期间专项(特许)捕捞许可证,在法定办理时限内完成各项行政审批。开展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核查,梳理渔业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流程。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对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调整以及法律法规修订造成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其他权力等变更的及时进行调整,确保有权先有据、有权必有责。
(二)规范执法培训。组织召开全省首次渔业行政执法技能竞赛活动,通过赛训结合、以赛促训的方式,营造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重实干的浓厚氛围,促进全省渔业行政执法队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办案能手、公职律师队伍培养,健全完善多次审核、多重把关的决策机制,积极发挥公职律师专业作用,深度参与集体会商、法制审核、涉法咨询、办案指导等业务工作,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持续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和全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系统执法业务骨干,分批次参加轮训,提高执法队伍准军事化水平。
四、严格履行守海护渔职责,抓好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一)着力抓好休渔禁渔管理。联合省公安厅、山东海警局,召开2024年海洋伏季休渔部署会。深入开展打击快艇涉渔违法专项行动,探索打击快艇的有效方式方法,查处违法渔船1309艘,罚款1022万元,有力保障伏休秩序稳定。健全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管理制度,助力渔民增收。召开海洋伏季休渔总结会,总结伏季休渔工作经验。严格落实黄河、海河等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联合省公安厅举办黄河禁渔专项执法行动启动活动,开展跨市域联合执法。
(二)着力强化渔船动态管控。建设完成省海洋与渔业综合管控和执法保障平台,努力实现渔船渔港“一网统管、智能预警、可视研判”,技防水平大大提升。用好第一批35个重点渔港高点视频和小目标雷达监控,提高执法科技含量,增设37座雷达站,实现近海30海里渔船渔港监控覆盖,发挥好监控作用。加强无人机执法应用,提升渔港检查、近岸巡查、海上远距离侦察等工作效能,实现无人机执法31架次,飞行航程1232公里。抓好渔船监控和安全应急值班,严格值班值守,从严从快打击违法行为。
(三)着力提升依港管船水平。持续开展渔港执法专项行动。加快推动渔港港章编制和等级认定工作,逐步实现“一港一章、依章管港”目标。严格落实渔船固定港停靠、进出港登记和进出港报告三项制度,把好渔船出海关。争取渔业船员培训补贴政策落地实施。推动内陆渔业船员培训,提高持证率。承担做好部局安排的渔船管理改革试点任务。
(四)着力理顺渔船检验工作。开展省市县三级渔船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业务范围核定,尽快启用渔船检验业务新印章,实现船检工作的正常化。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船检人员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全省渔船检验工作大调研,探索推进渔船检验工作的规范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和检验标准,有序开展新型渔业装备检验工作。
(五)着力筑牢渔业安全底线。夯实省市县三级监管责任和船东主体责任。落实好《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若干措施》,抓好重要环节关键链条的监管。深入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好全省渔业安全技能大比武、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开展重点时段的渔业安全专项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好“开工第一课”“渔业安全生产咨询日”等培训和警示教育,突出抓好船员安全意识和生产技能提升。
(六)着力深化海洋执法监察。部署开展“护航黄河2024”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构建护航黄河“1+2+2”执法格局,修复海洋生态项目11个、自然岸线42处。实施“黄河禁渔”专项执法,组织沿黄九市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查办案件69件、行政处罚14.6万元。制定印发“2024年海洋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打造“美丽海湾”“安澜海域”“和美海岛”三个执法品牌,助力我省4个湾区入选国家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组织开展海洋行政执法培训和海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出台新兴产业用海日常执法检查工作指引,围绕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等新兴产业用海特点,规范新兴产业用海执法监管,提高海洋执法规范化水平。组织开展全省海上风电海上光伏用海大排查行动,巩固海洋开发秩序良好态势,守牢海洋生态底线。
原文链接:http://nync.shandong.gov.cn/zwgk/tzgg/gsgg/202412/t20241224_4779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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