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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广东省2024-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新增分类分档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26 来源: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佚名

  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各有关单位:

  今年是2024-2026年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的第一年,我省印发了《广东省2024-2026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分类分档一览表(第一批)》的公告。为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实施,拟公开征求第一批公告以外的新增分类分档意见建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新增分类分档要求。提出的新增分类分档涉及的产品必须是已做农机推广鉴定(不含专项鉴定)或符合自愿性认证、强制性认证,符合国家和我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要求,在广东省内有农户购买需求或生产急需。相关建议格式见附件。

  二、提供材料要求。提出单位务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每个产品提供推广鉴定证书或自愿性认证证书、强制性认证证书,需同时提供2023-2024年度在国内的销售发票作为佐证材料,在广东省潜在用户需求的说明。

  请相关建议提出单位于2024年12月26日前将建议表、证书和销售发票等材料的电子版以及盖章扫描版打包发送至我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nynct-tgzxnj@gd.gov.cn)。

  附件:广东省2024-202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新增分类分档的建议表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15日

  (联系人:郑怀文,020-37386366;宋瑜清,020-37388562)

  相关附件:广东省2024-202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新增分类分档的建议表.docx


原文链接:https://dara.gd.gov.cn/tzgg2272/content/post_4636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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