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作物数字农场建设指南(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蔬菜、水果、茶叶、蚕桑、食用菌、中药材与花卉等设施作物数字农场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
2 建设原则
依据现代设施农业建设主体的现有基础条件,以实际需求为导向,遵循实用性、兼容性、经济性原则,分级、分类有序实施。
3 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数字化设施装备、数字化管理平台、人员配备与制度建设等。
3.1 数字化设施装备
3.1.1 网络基础设施
3.1.1.1 主体须建设高速、稳定、可靠、安全的有线或无线网络基础设施。
3.1.1.2 网络应覆盖数字化设施设备使用区域,保障数据、图像、视频、音频等数据稳定传输。
3.1.2 环境数据监测设备
3.1.2.1 温室内(茶园)应配备空气环境监测传感器,全天候动态采集设施内空气温度、空气相对湿度、光照强度、光合有效辐射、二氧化碳浓度等指标,采集频率不小于1分钟。
3.1.2.2 温室内(茶园)应配备土壤环境监测传感器,全天候动态采集土壤温度、湿度、pH值、EC值等指标,采集频率不少于30分钟。
3.1.2.3 温室外(茶园)应配备小型气象站,全天候动态采集周边空气温度、空气相对湿度、光照强度、光合有效辐射、雨量、风速等指标,采集频率不少于15分钟。
3.1.2.4 温室内外(茶园)应配备枪机摄像头,温室内还应配备变焦球机摄像头,能够实时在线进行安防监控和作物长势监控,并能定时保存图像资料。
3.1.2.5 环境数据监测设备应定期检修维护,检修频率不少于2次/年。传感器能实时准确监测及预警预报相关数据。
3.1.2.6 温室内传感器、摄像头布设数量应不少于2套/指标。其中,空气环境传感器不少于1套/1000㎡,土壤环境传感器不少于2套/灌区,视频监控应确保温室内无死角全覆盖。
3.1.3 环境智能管控设备
3.1.3.1 温室内应配备湿帘、风机、内外遮阳、内保温、环流风机、天窗、补光灯等控制设备及配套服务器、控制柜等。可选配增温、补光、增施二氧化碳及其它降温保温设备等。
3.1.3.2 环境智能控制系统应实时采集、存储设备运行信息,至少包括控制终端设备的名称、操作状态(开启、关闭、停止)和操作时间等信息。
3.1.3.3 环境智能控制系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实现环境控制终端的远程开启与关闭,与传感器、气象站等环境监测实现数据联动,通过设定阈值等方式实现自动化控制。可选配通过算法、模型实现智能化控制。
3.1.3.4 环境智能控制系统应对控制终端运行异常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3.1.4 水肥一体化智能管控设备
3.1.4.1 温室(茶园)应配备包括水源、首部枢纽(动力泵、过滤器、施肥器、肥液贮存罐、控制与测量设备)和输水管网(主干管、支管、毛管、滴箭头或滴灌带、控制与测量设备)等在内的水肥一体化设备。
3.1.4.2 环境智能控制系统应实时采集、存储设备运行信息,至少包括灌溉起止时间、水肥总量、灌溉频率以及灌溉液适宜的EC、pH等信息。
3.1.4.3 水肥一体化智能管控系统应可通过手机、电脑等实现环境控制终端的远程开启与关闭。同时应具备自定义时长、EC值、遍数等自动灌溉模式。可选配通过算法、模型实现智能化控制。
3.1.4.4 水肥一体化智能管控系统应对控制终端运行、灌溉液异常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
3.1.5 智能作业装备
3.1.5.1 根据管理需求,园区可选配巡检机器人、表型信息监测装备等,实现对温室环境、作物长势、作物生理生态、农事作业等信息的动态精准监测。
3.1.5.2 根据管理需求,园区可选轨道作业车、采摘机器人、植保机器人、搬运机器人等,实现农事作业的自动化或者无人化管理。
3.2 数字化管控系统
3.2.1 系统整体架构
3.2.1.1 数字化管控系统整体架构可按照“五个层级”和“两大体系”架构开发建设。五个层级包含数据采集层、数据治理层、管控中台层、应用层、展示层。两个体系包含标准规范与管理制度体系、安全运维保障体系。
3.2.1.2 数字化管控系统应实现农场所有数据的统一接入、设备的统一管控、用户和权限的统一管理。
3.2.2 数据监测分析模块
3.2.2.1 数据监测模块应实现包括传感器、气象站、摄像头、设备运行、农事管理等数据的统一接入和实时动态展示。
3.2.2.2 数据监测模块应对多源多模态数据进行有序存储、清洗治理等,必要时还需具备数据诊断、融合、预测等功能。
3.2.2.3 数据监测模块应围绕空气、土壤、气象、水肥等传感器数据、设备运行数据、生产管理数据等提供多元化图表分析、展示方式。
3.2.2.4 数据监测模块应结合管理需要和数据分析情况,针对作业任务、生产提醒、设备故障、数据异常等情况向生产一线工作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等进行实时自动通知或告警。
3.2.2.5 不能自动采集的生产等数据应采用人工录入或导入的方式采集至数字化管控平台。
3.2.3 环境管控模块
3.2.3.1 环境管控模块应实现所有环境调控终端设备及运行数据的统一接入和集中管控,参见3.1.3。
3.2.4 水肥管控模块
3.2.4.1 水肥管控模块应实现水肥一体化系统所有功能与数据的统一接入和集中管控,参见3.1.4。
3.2.5 农事管理模块
3.2.5.1 农事管理模块应提供包括品种、面积、定植日期、农事操作信息、记录人员、记录日期等信息的录入功能。
3.2.5.2 农事管理模块应能系统展示作物类型、规模、长势、产量等信息,并提供统计分析功能。
3.2.6 质量安全溯源模块
3.2.6.1 质量安全溯源模块应能自动关联作物生长、农事管理、数据监测、质量检测等信息,真实反映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
3.2.6.2 质量安全溯源模块可以选择增加二维码标签打印、数据防篡改、对接电商平台等功能。
3.2.7 其它管理模块
3.2.7.1 应具备温室管理、田块管理、设备管理、灌区管理、角色管理、权限管理等功能模块,可选择增加科技服务、培训宣传、电子商务等功能模块。
3.3 人员配备与制度建设
3.3.1 技术人员配备
3.3.1.1 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信息技术人员至少1名,定期进行数字化软硬件系统运维。
3.1.1.2 应配备熟练使用数字化软硬件系统且懂农业生产管理的技术人员至少1名,负责技术管理。
3.3.2 制度建设
应制定生产、管理、运维等数字化应用相关制度,规范操作流程,落实岗位责任,保障数字化设施设备和管理系统正常运行。
3.3.3 学习培训
应做好数字化生产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使用操作自动化、智能化设施设备的能力和水平。
原文链接:http://nynct.jiangsu.gov.cn/art/2024/12/24/art_12083_11454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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