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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减聊城市行政界线外耕地保有量任务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202206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王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核减聊城市行政界线外耕地保有量任务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聊城市与河南省濮阳市接壤,行政界线之外有聊城市实际管辖土地面积13.55万亩。在历年的土地变更调查中,国家均没有将这部分土地作为我省的土地面积进行统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也没有将其作为分解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基数。

  目前,根据国家安排部署,我省正在开展“三区三线”划定工作。按照国家划定规则要求,坚持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以2020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扣除6种情形(1.截止到2021年底,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 已依法批准且落实占补平衡即将建设的;2.根据2014-2020年已下达退耕还林还草计划和要求,在“三调”耕地上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但尚未成林、成草的;3.截止到2021年底,在自然资源部监管系统备案的农业设施建设占用的;4.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5.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6.河湖范围内根据淹没频次经认定需退出的)后,将其余现状耕地全部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聊城市在河南省境内的“飞地”,不在我省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范围内,其中的现状耕地也不纳入聊城市耕地保护目标。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17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rddbjyblqk/202206/t20220623_39759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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