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正文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1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20号,附件1)要求,现将2021年度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及时下达总量控制指标。2021年度下达钨精矿(三氧化钨65%)开采总量控制指标650吨,其中主采指标500吨,综合利用指标150吨。上述指标均含《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1年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第一批)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24号)下达的第一批指标。请你们及时通知矿山所在地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指标落实到矿山企业(具体指标安排情况见附件2)。

  二、加强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指标组织生产,遵守环保、资源开发等有关法规,做好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和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督促有关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矿山企业签订开采总量指标控制目标责任书,明确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于10月24日前将责任书报我厅备案。

  (二)督促有关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矿山企业开采、销售情况季度网上直报数据的审查工作,由你们两部门审核后网上直报我厅。

  三、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与杭州市、衢州市经济与信息化局的沟通协调配合,共享信息,共同做好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监督管理工作。

  联系人:矿业权管理处黑铮,联系电话:0571-88877208。

  附件:1.自然资源部关于下达2021年度稀土矿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pdf

   2.浙江省2021年度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安排表.docx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0月9日

  附件:浙自然资厅函〔2021〕749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钨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zrzyt.zj.gov.cn/art/2021/10/11/art_1289968_58989231.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