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征地批复 > 正文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74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类 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1〕135号

  叶宏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阎良为中航工业战略发展留足空间,统筹安排规划指标的建议》(第746号)收悉,该提案客观实际,针对性强。阎良是西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北跨战略的重要承载地、西安城市圈副中心、国家航空产业聚集引领区,是西安现代产业布局中航空产业发展的重要空间载体,我厅高度重视。现结合职责职能和工作实际就支持阎良为中航工业战略发展有关工作答复如下:

  关于“省级规划部门根据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城镇规划指标,优先保障阎良工业用地指标,为中航工业西飞、试飞院国家级航空项目建设和航空产业聚集发展奠定基础”问题,目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厅依据中央《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正在指导各地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构建我省国土空间体系,统筹全省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布局和产业发展布局。下一步,我厅将按照提案建议,指导西安市认真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中航工业战略发展目标为指引,统筹考虑阎良区工业用地布局,从政策层面予以重视倾斜。同时对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重大航空建设项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积极保障用地需求,为中航工业战略发展及阎良航空产业聚集发展奠定基础。

  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愿和您一起共同努力,促进我省自然资源事业的发展,为实现追赶超越目标作出贡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7月2日

  (联系人:田博文,电话:151****7050)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4576/57025.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