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土地内参!
土地内参

当前所在:首页 > 征地批复 > 正文

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623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2-09-02 来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类 别:B

  签发人:薛建兴

  陕自然资函〔2021〕129号

  李改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深化宅基地改革的建议》(第623号)收悉,结合我厅职责,现就您提案中有关紧紧抓住“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大机遇,切实编制好群众能看得懂且可操作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等有关建议答复如下:

  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作出了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重大决策部署。2020年10月,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并监督实施陕西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对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采取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的原则,组织启动了省、市县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同步积极推动我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

  目前,我省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在完成相关专题研究的基础上,已基本形成初步成果,正在广泛征求部分专家和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全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也在有序推进,我们将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为契机,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指导做好全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一是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成立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规划专项工作推进办公室,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和市县的工作联系,落实全省村庄规划工作推进方案,加快全省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二是完善村庄规划技术标准体系。结合我省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陕西省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创新规划编制方式,简明成果表达,指导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村民主体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在规划编制中的主导作用。引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认真研究审议村庄规划、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协商确定规划内容,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在村内进行公示,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确保规划看得懂、能落地。四是做好试点经验的总结推广。为做好全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我省选择了56个村庄进行村庄规划编制试点,28个试点村已完成初步成果,我厅将在试点工作完成后,及时总结经验并择优进行推广,为全省村庄规划提供借鉴。

  最后,对您在百忙中抽出时间关心支持我省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您今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我省自然资源管理事业,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汤少武,电话:029-84333159)


原文链接:http://zrzyt.shaanxi.gov.cn/info/4576/57063.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土地内参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兴业信息咨询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土地内参 tdnc.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019387、010-80440269、010-69945235
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敬胜胡同甲3号东侧;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 qgsndy@163.com 客服QQ : 2909421493 通联QQ : 21355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