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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打算

发布时间:2023-02-04 来源: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一、2022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总结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省自然资源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统筹抓好“保发展、护资源、优空间、惠民生”各项工作,在服务大局中实现新发展。

  (一)要素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建立健全与发展改革部门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会商协调机制,在全省大中型项目中筛选578个作为单独选址的项目纳入重大项目清单。探索实施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预支政策,进一步推进建设用地报批审查提速增效。全年共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3.46万亩、审批建设用地23.19万亩、供应土地41.44万亩。全省土地出让19.91万亩、总价款1886.27亿元,矿业权出让20宗,总价款25.04亿元。

  (二)国土空间规划取得积极进展。圆满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划定成果获国家批准启用,实现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永久基本农田划足划优、生态保护红线总体稳定以及城镇开发边界更加集约高效。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由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审批。11个市级、赣江新区规划完成社会公示,正在陆续开展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已经形成初步成果,正在陆续开展社会公示。省级和南昌市(国批城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完成验收,其余10个设区市、赣江新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通过省级初评。

  (三)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深入推进。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进一步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全面实行耕地“进出平衡”制度,组织开展耕地卫片监督、2021年度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恢复率在全国排名前列。完成全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全面摸清了补充耕地潜力状况。深化“节地增效”行动,省级以上开发区按“标准地”出让宗数占省级以上开发区供应宗数的93%;修订印发《江西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总体建成全省土地二级市场网上交易系统。完成全省2021年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差异化下达存量土地消化处置任务,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江西改革动态》以《江西建立健全“增存挂钩”工作体系助推土地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为题刊发我省节约集约用地做法。

  (四)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江西省地质勘查规划(2021-2025年)》印发实施。投入1.2亿元部署实施33个地质勘查项目。武宁县青岭矿区钨矿普查提交一处大型规模钨矿,黎川县十里天然矿泉水勘查探获出水量2526.05立方米/天。全年完成探矿权审批登记143个、采矿权审批登记90个,将185宗过期矿业权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名单。开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专项行动、打击“洗洞”盗采金矿专项整治行动等专项行动。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组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回头看”。

  (五)生态保护修复系统推进。出台全国首部矿山生态修复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完成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摸底核查,建立省市县统一的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数据库。积极开展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提请省政府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12个市场化生态修复试点县吸引社会资金约3.3亿元。成功申报国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完成全省矿山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新一轮全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全力推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警示片、审计、巡视等反馈问题整改。探索多种矿山“生态修复+”融合模式,编印《江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典型案例》。

  (六)资源惠民利民成效日益显现。争取自然资源部连续第11年出台政策,支持定点帮扶县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16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2项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厅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实现一窗受理,测绘资质审批工作实现“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测绘作业证审批实现“跨省通办”,矿业权审批登记实现“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深入推广“江西调查云”助力乡村用地选址。持续开展全省地下水动态监测,及时启用地下水监测井和应急水源地用于防旱抗旱,解决了约2250人的生活用水、1000亩农田果园灌溉用水问题。全省全面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全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420.1万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171.5万本,颁发不动产登记证明77.2万份,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累计发证760余万本。修订出台全国首个专门规范征收土地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加强用地报批征地补偿标准和社会保障费用预存等被征地农民利益落实情况审查,严格执行征地信息公开制度,督促地方在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完整公开征地信息,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治理地灾隐患点1412处,保护受威胁群众1.71万人、保护财产10.05亿元;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5起,涉及可能伤亡人员155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56万元。全省自然资源信访形势持续向好。

  (七)基础支撑体系不断夯实。持续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不断夯实“三调”数据基础。严格卫片执法,对违法用地情况达到问责条件的8个县(市、区)和达到约谈条件的11个市县进行了警示通报,向省公安厅移送疑似涉刑的土地违法案件线索33条、矿产违法案件线索29条。完成全省自然资源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安装并投入运行点位1100余个。印发省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方案和省政府代理履职的自然资源清单,试点中期评估工作获自然资源部高度评价。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地区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清查和价值量估算。全省自然资源“一张图”建设取得新成效,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完成全省10米格网DEM、2米分辨率DOM地形级实景三维制作。完成全省11个市级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方案批复。

  (八)党的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统筹推进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持续深化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了16次集中学习研讨。扎实推进审计监督工作,落实省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高站位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扎实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扎实推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纪检监察建议整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矿产资源领域岗位人员廉政谈话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先后开展赴南昌廉文化馆参观学习、“3.23”专题警示教育及厅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共3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意识;先后组织召开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会、厅党组作风建设专题会,厅领导依次对照检查发言,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抓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完善我省自然资源工程领域职称专业设置,在全国首次增设资产权益工程评审专业,持续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

  二、2023年全省自然资源工作打算

  (一)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全面完成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报批。基本完成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面完成应编尽编类村庄规划编制,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体系、技术标准体系和实施监督体系。

  (二)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服务。全面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三区三线”成果衔接方案编制工作。指导市县做好增减挂钩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工作,加大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探索构建省、市、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一体化审查平台和征地管理信息系统。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

  (三)严格耕地保护。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一票否决、终身追责。根据耕地后备资源情况和建设占用需求,分解下达年度补充耕地任务。严格补充耕地全程监管,完善跨设区市补充耕地省级统筹调剂管理办法。稳妥推进耕地“进出平衡”,严格控制一般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积极组织耕地恢复工作。探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和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制度。

  (四)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积极推进存量土地消化处置,完成自然资源部下达我省2023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指导各地做好批而未用土地清数建库年度更新,建立台账、分类处置。积极指导各地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组织开展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对市县2022年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考核。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调区扩区。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体系。

  (五)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以铀、铁、锰、铜、金、锂、钴、锆、铌、钽、钨、钼、锡、锑、钒、稀土、晶质石墨、萤石等18种战略性矿产为重点,组织实施全省战略性矿产找矿行动。推进建筑用砂石土矿“净矿”出让,保障民生工程和重点工程的矿产资源供给。进一步加大铜、金等战略性矿产矿业权投入,保障战略性矿产资源供给。积极投放地热水、矿泉水矿业权。修订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率)。持续做好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和统计工作,提高储量评审质量和效率。大力提升矿产资源保护监督水平。

  (六)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全面落实和大力宣传《江西省矿山生态修复与利用条例》。持续开展全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压紧压实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督促各地加快完成年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重点任务。持续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信息监管平台建设工作。制定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技术指南。申报鄱阳湖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

  (七)扎实推进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改革。扎实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做好试点总结提升工作。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完善二级市场网上交易系统功能,推进土地一、二级市场交易数据的同步。适时全面开展全省范围内全民所有自然资源清查工作。依托土地储备专项整治工作,摸清全省土地储备工作情况,力争出台长效机制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全力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持续做好“江西调查云”推广应用。深化“多测合一”改革。

  (八)提高资源便民利民水平。进一步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全面推进标准化、规范化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公布实施新一轮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持续抓好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应的区位、规模、节奏,稳定住宅用地市场价格。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构建“六级”智慧化风险防控体系和“六位一体”地质灾害智慧化风险防控模式,探索开展建房切坡风险调查与评估试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力度,推动实现重点领域和重点群体突出矛盾明显缓解。

  (九)夯实工作基础。完成《江西省测绘管理条例》修改工作。严格执法监督,提请省政府对违法问题严重、耕地保护不力的市县政府开展警示约谈。及时发现、制止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继续推动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深化巩固。继续深入推进全省自然资源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全省自然资源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系统建设。持续深入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推动自然资源一体化调查监测。加强新型基础测绘体系、实景三维江西建设。有效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

  (十)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全省自然资源系统不折不扣落地落实。推进“三领三化三先锋”党建品牌提升活动,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推进高质量打造“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建设,巩固“四强”党支部创建成果。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公道正派选人用人,在全系统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政治生态。继续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引进的各项制度,大力引进行业急需紧缺人才,为我省自然资源事业发展注入新鲜活力。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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