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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乡村振兴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75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8-25 来源: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尹学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提案剖析了我省农村房屋的现状、建设方向和实现路径,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经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情况

  近年来,按照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部署,我省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筑牢不动产产权基础。在摸清宅基地宗地底数的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形进行确权登记:对于有合法权属来源、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相关要求的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全部纳入确权登记范围;因继承、法院判决等造成的“一户多宅”也予以确权登记;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法购买宅基地、乱占耕地建房等情形依法不予确权登记。截至2023年7月底,我省宅基地总数2270.59万宗,应登记1911.01万宗,已登记1905.42万宗,其中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1204.56万宗。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相关工作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持续推进我省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一是加强调研督导,及时研究解答各地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强化政策支撑;二是坚持规范有序、先易后难,在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分类分批推进全省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三是对您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学习研究,结合山东实际,适时提出相关意见并向自然资源部反映。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http://dnr.shandong.gov.cn/zwgk_324/xxgkml/jyta/zxwytablqk/202308/t20230823_43990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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