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调度会召开
10月23日上午,攀枝花市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高继兵主持召开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调度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保护修复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全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等会议精神以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典型案例,解读了全市矿山生态环境问题,通报了全市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各县(区)人民政府、矿山企业就2023年生态修复任务推进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方毅安排部署了下一步矿山生态修复有关工作,高继兵就全面完成2023年全市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强调,矿山生态修复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政治责任,是迎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矿产资源督察的工作指引,是建设美丽攀枝花、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重要要求。各县(区)人民政府、矿山企业、各级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要坚决扛起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政治担当,从思想上做到四个“坚决防止”,从行动上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从成效上做到“修复一块、见效一块,修复一片、示范一片,修复一矿、带动全面”。因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生态修复问题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
会议要求,抓好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一是要严格执行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化全过程管理模式,矿山企业实施生态修复时要开展生态修复调查或勘察、设计,把好生态修复土壤、苗木等工程质量关;二是严格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对有关问题进行整改销号,规范档案资料;三是要举一反三,近期针对各类矿山开展生态修复重点“回头看”工作,确保生态修复取得实效;四是强化督促整改,对多次督促不整治或整治达不到要求的矿山,要依法依规予以调查处理;五是要综合运用生态修复、环保、安全、土地有关监管措施整治“僵尸”矿山,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钒钛高新区自然资源和建设管理局、全市25座在建和生产矿山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周子琦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szdt/2023/10/26/4563c243ffd94775b65f448fbeeea2c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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