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三年累计净增加耕地逾两万亩
近年来,浙江省海宁市坚决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聚焦“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目标,围绕空间布局、模式创新、长效保护下功夫,全力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努力实现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生态环境持续向好。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净增加耕地面积2.08万亩,耕地数量连续3年实现净增长。
海宁市全面推行驻镇村规划师制度,深入开展耕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四块地”调查,精心梳理农田布局现状和资源家底,科学编制耕地保护利用、高标准农田、农田灌区发展等专项规划,通过田块归并、道路沟渠重构等举措,将原本零散的耕地和周边农用地“缝合”,推动形成空间重合、布局科学、利用高效的耕地保护空间格局。截至目前,该市已形成19片集中连片耕地共计3.4万亩,项目区平均单个片块面积升至37.60亩,同比增长55.20%,“多田套合”率达87.37%。
同时,海宁市创新托管服务管理模式,发动、引导农户将集中连片耕地统一流转,通过农村集体投资、引入社会资本,集成打造“联合社+耕地”模式的现代化农业产业,将原来的种植大户变为联合社的“车间主任”,实现耕地保护全生命周期、全流程覆盖。如盐官镇钱江潮稻米全产业链项目,通过与该镇15个村签订合作协议,集中流转耕地1.37万亩,持续保持种粮属性和耕种状态。
此外,该市健全“差别补偿+绩效导向”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及年度变更数据为基础,动态调整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承担的耕地保护面积,并对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及一般耕地实行差别化补偿,有效激发耕地保护主体的积极性与责任感,推动耕地保护从“被动响应”向“主动担当”转变。近三年,该市共发放耕地保护补偿资金1.36亿元,为全市耕地稳定利用提供了内生动力。
原文链接:https://www.mnr.gov.cn/dt/td/202412/t20241205_2877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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