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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1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何珍珍、曹勇、蔚社会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加大对西和县地质灾害应急治理经费投入力度的建议”(第4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以往西和县地质灾害项目安排情况

   陇南市西和县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较多且易发多发,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多年来,我厅高度重视该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优先安排防治项目资金,自2014年全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开始以来,我厅累计安排西和县地质灾害防治相关项目10个,下达专项资金9310万元。其中,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8个,资金8450万元;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2个215户,资金860万元。

  二、2019年西和县新立项目开展情况

  根据《甘肃省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计划纳入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年度方案的治理工程项目,必须由省自然资源厅组织专家现场踏勘,并根据专家出具的书面立项意见书、论证会议结论,制定防治项目立项方案,并经我厅厅务会议审定后方可批准立项。我厅为保证西和县地质灾害项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实施性,自年初就开始着手安排相关工作。厅党组在2019年2月22日第8次会议已议定,今年计划安排西和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不少于1个。后于今年5月组织专家对西和县自然资源局上报的拟立项项目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专家出具的立项意见书,西和县2019年新踏勘4个项目均符合立项基本条件。再加上体系建设期间已通过可行性研究但因资金紧张等原因而未安排的2个项目,共有6个项目纳入省自然资源厅地质灾害项目储备库,并纳入《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2019-2021年)》。

  我厅接到省人大第419号建议后,多次与提出建议的何珍珍等代表以及省人大代工委沟通衔接,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忠民亲自督导,并于8月20日赴省人大向王玺玉主任专门汇报,现场对接,保证了省人大代表建议的有效落实。针对该建议,我厅面对2019年省级财政极其紧张的客观情况,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在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中预留资金专门用于西和县3个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8月23日,我厅组织完成西和县3个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9月13日,3个项目经省自然资源厅2019年第17次厅务会议审定立项,其中,陇南市西和县太石河乡崖湾村滑坡治理工程项目计划安排资金450万元,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西山滑坡群治理工程(二期)项目计划安排资金1600万元,陇南市西和县汉源镇大水沟泥石流治理工程项目计划安排资金600万元,3个项目合计安排2650万元。目前,已向省财政厅提交资金安排计划。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想方设法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联系省财政厅,尽快下达项目资金。资金下达后,我厅将督促陇南市局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设计单位招标、设计编写审查、施工单位招标等一系列项目管理程序,保障项目尽快落地实施。

  二是继续加强与自然资源部的沟通衔接,最大限度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2019年,我厅由分管副厅长带领相关处室人员先后3次赴自然资源部汇报对接,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自然资源部已将我省列入重点支持省份,但目前尚未下达2019年地质灾害防治中央专项资金。待后期资金下达后,我厅将根据实际,继续对西和县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给予倾斜支持。


原文链接:http://zrzy.gansu.gov.cn/xxgkcontent-6c11b337210b40f082c00da8f2ef34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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